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:
为了切实加强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、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》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>办法》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,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我市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梳理研究,确定了54家市级火灾高危单位。请各单位持续深化消防安全“四个能力”建设,落实“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”制度,加快微型消防站、志愿消防队提档升级,提高自防自救能力;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,及时报备人员变更、设施维保、评估报告等信息,不断提升智能防控水平。
附件:2020年市级火灾高危单位名单
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
2020年5月19日
文件下载:
关联文件: